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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文化领行政处罚通知 倩女幽魂被限制播出

商业密码8月30日消息,近日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,郑爽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.91亿元,偷税4526.96万元,其他少缴税款2652.07万元,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.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。

其中2.99亿罚款是根据法律规定,税务部门对郑爽依法追缴税款7179.03万元,加收滞纳金888.98万元;对改变收入性质偷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,计3069.57万元;对收取所谓“增资款”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处以5倍“顶格”罚款,计1.88亿元。

另外,根据网信办提出,取消所有涉明星艺人个人或组合的排行榜单,严禁新增或变相上线个人榜单及相关产品或功能。仅可保留音乐作品、影视作品等排行,但不得出现明星艺人姓名等个人标识。

赵薇、郑爽等作为问题艺人其作品都以被下架或者除名,并且其未来将要上线作品也将被禁止播出。

由郑爽主演的《倩女幽魂》已经被广电总局明确要求禁止播出,作为出品方北京文化也获得处罚通知。

ST北文发布公告称,2021827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。拟依法对公司及董事长宋歌、董事张云龙等17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,并对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
具体处罚如下: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;对娄晓曦、宋歌、张云龙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;对陈颖给予警告,并处以20万元罚款;对贾园波给予警告,并处以10万元罚款;对陶蓉、丁江勇、杜扬、陈晨、张雅萍、邓勇、邸晓峰、褚建国、李华宾、刘伟、张润波、金波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。

北京文化涉嫌违法的事实为:20187月,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世纪伙伴)将影视剧《大宋宫词》15%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1.08亿元转让给海宁博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海宁博润)。20191月,海宁博润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2300万元。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1.02亿元。

世纪伙伴与雅格国际文化传媒(北京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雅格特)签订《项目转让协议》,世纪伙伴将影视剧《倩女幽魂》60%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3.8亿元转让给雅格特。协议显示的签署时间为20181210日,实际上该协议并非在2018年签署。20193月,雅格特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5500万元,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3.58亿元。

《大宋宫词》《倩女幽魂》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, 交易资金系由北京文化授权娄晓曦(时任北京文化副董事长、世纪伙伴董事长)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提供。娄晓曦安排、组织、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,虚构资金循环,流回世纪伙伴。

虚假转让《大宋宫词》《倩女幽魂》投资份额收益权, 导致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4.6亿元,占当期营业收入(追溯调整前)比例为38.20%,虚增净利润1.91亿元,占当期净利润(追溯调整前)比例为58.94%。北京文化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
北京文化虚假财报报表对其市值造成了巨大影响,对投资人与机构的判断造成重大误导。财经分析师郑春晖认为,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数据属于重大事件,对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是无可低估的。如果不能重重处罚,对上市公司期到震摄,未来将会有跟多的企业会尝试。